Wednesday, December 9, 2009

保护动物

今天有人在网站上上载了一只断肢狗的录像, 录像显示狗狗每走一步都在挣扎, 都在痛苦, 那么一段台阶, 它都耗尽力气在爬, 爬上了也步步艰辛。 录像的主题是“ 坚强的狗, 为生命而求存。” 但我附和其中一位网友的帖子: “就没有人帮帮它吗?”

录像虽然模糊, 但我看狗狗的双脚往后屈成那个模样, 要不车祸受伤, 要不被人折磨打断了腿, 而尤以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看这个录像后留下了感言, 这不是生命坚强不坚强的问题, 而是有没有一个组织来帮忙这么样受了伤而求存困难的动物, 如果是在新加坡, 动物受伤太严重的话, 我们有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或将它人道毁灭, 安排安乐死, 或将它治疗痊愈, 帮它安排收养或寄居, 恢复正常生活。 看到一只伤势如此严重的狗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苟且偷生的模样并不是它勇敢, 而是它毫无选择。

但是对一个有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来说, 当人权的保障还有待商量的同时, 动物的权利是什么, 尤其当吃狗还是这么的普遍存在于民间社会, 忽然间就立法来保护动物也不合时宜。 前些日子中国闹疯狗症, 网上有很多普通市民提棍拿刀追杀流浪狗的镜头, 血淋淋的一片触目惊心。 那时候全世界的保护动物组织协会都发出了抗议的声音, 我那时候给新加坡保护动物协会主席写了一封信, 我说, 抗议可以, 但你们要了解中国的民情, 他们当狗是桌上佳肴之一, 现在狗居然还让人生病, 他们当然只想杀之为快, 我们不可以用我们将狗当成好朋友的尺度去批评衡量一个完全不同国情文化的人。

话虽然是这么说, 但真的等针刺到自己肉上还是感觉到万分的痛。 就好像那天我同一个相熟的朋友在网上聊天, 本来只是开开玩笑说猫肉是酸的, 冷不防对方杀出来一句, 猫肉不酸, 我在广州吃过。 忽然间我就好像被冷水淋了一身的湿, 呆在电脑前不懂反应。 可恨啊, 你还是个医生, 怎么会想到去吃猫肉, 那么可爱的猫咪关在笼子里, 你居然也可以点秋香似的点出来又杀又瘑地成了你桌上的美食, 进了你的五脏庙。 现在是闹饥荒还是什么, 你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非吃猫不可。 最可恨的是, 明明知道我爱猫如命, 家里长期养着猫儿, 居然还敢敢对我说吃猫心得。

忽然间我就心灰意冷起来, 对这位朋友的印象分也即刻给降了个18级, 我只差没破口大骂。 我来往中国N次, 每次都感觉如鱼得水, 一直要等到有人同我说吃狗吃猫吃娃娃鱼或其他频临绝境的动物才突然发觉我的动物文化情意结, 同我的中国朋友们, 确实是相差了一万八千公里的距离。


(新加坡林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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